公司拖欠工资法人撤资怎么办?


1、公司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不给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书,按协议书约定赔偿。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4)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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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拖欠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