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投标书
嘉兴秀洲律师事务所
2025-06-14
电子投标书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以电子形式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电子投标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首先,电子投标书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来准备,确保所有必要信息完整无误;其次,电子签名的使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其法律效力与纸质签名等同;再者,投标人在提交电子投标书时,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时间节点和平台要求,避免因技术或操作问题导致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应妥善保存自己的电子签名和相关凭证,以备必要时供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最后,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可能会面临招标人的拒绝或法律追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范围等。招标文件还应当包括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开标时间及地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在电子信息中使用可识别于签名者身份,且有法律效力的符号或者音频、视频等电子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址的,不得以片面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的方式限制供应商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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