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能否终止探望权

结论:
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不能作为终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只有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院才会依法中止探望。

法律解析: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权利,其设立目的是保障父母与子女的情感交流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非法定情形不得剥夺。而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违反的是支付抚养费的约定义务。若遇到这种情况,另一方应通过协商、起诉等合法途径追讨抚养费。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当探望方存在暴力倾向、吸毒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法院才会依法中止其探望权,且中止事由消失后需恢复探望。因此,不能仅仅因为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就擅自终止其探望权。如果在抚养费支付或探望权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1)探望权是法定权利,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存在,非法定情形不能剥夺。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这并不能成为终止探望权的合法理由。
(2)不支付抚养费违反的是支付抚养费的约定义务,而探望权是为保障父母与子女情感交流、子女健康成长而设立的,二者性质不同。
(3)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4)只有当探望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暴力倾向、吸毒等恶习,法院才会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需恢复探望。

提醒:一方不付抚养费时应依法追讨,不能擅自终止对方探望权。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不能作为终止探望权的法定理由。探望权是基于亲子身份的法定权利,非法定情况不可剥夺。

2.不支付抚养费违反的是约定,而探望权是为保障亲子交流和子女成长设立的。对方不支付,应通过协商、起诉等合法途径追讨。

3.只有当探望方有暴力倾向、吸毒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院才会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应恢复。不能擅自因未付抚养费终止探望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不能作为终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法定权利,非法定情形不得剥夺,其设立目的是保障父母与子女情感交流及子女健康成长。
2.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违反的是支付抚养费的约定义务,另一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如协商或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3.只有当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例如探望方有暴力倾向、吸毒等恶习时,人民法院才会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4.不能因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就擅自终止其探望权,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来处理探望权和抚养费问题。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当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应采取合法方式追讨,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表明支付抚养费是其应尽义务。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由法院判决并强制对方执行。
(三)无论对方是否支付抚养费,除非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如暴力倾向、吸毒等恶习,否则不能擅自终止其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崇明区看守所地址 海盐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广德律师 长兴刑事律师 苍南法律咨询 金华市金东区律师 宁波市奉化区专业刑事律师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 温州市洞头区取保候审律师 平湖市取保候审律师 永康市刑事律师咨询 临海市律师 龙游县律师网 温岭市律师网 天台离婚律师 温州律师哪个好 嘉兴律师哪个好 杭州萧山律师 嘉善法律咨询 台州路桥刑事律师 台州椒江法律咨询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 温州龙湾刑事律师 磐安律师事务所 温州鹿城律师 绍兴柯桥律师 金华婺城律师 浦江律师 桐庐交通事故律师 景宁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新昌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 金华婺城律师 宣城律师 江山律师 湖口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金东律师 庆元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 衢州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永康律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温州瓯海律师